不知不觉配资吧,父亲去世12年了。如果不是意外,父亲今天应该还健在。
父亲读过初小,当过队上出纳,不算“大老粗”,当然算不上文化人,因此说话直截了当,甚至有点粗鲁。
父亲平时话不多,除非二两酒下肚,话稍稍多一些。但有一次,父亲说了一句话,不仅让我终身难忘,而且培养了我一生“不惹事,但不怕事”的性格。
父亲当时说:“只要你不惹事,谁欺负你,老子跟他拼命!”父亲说出这句话,当然是有原因的。当时有个人“欺负”我,至少在语言上威胁我:“只要我在这儿,你就永远别想离开这儿!”
木讷的父亲难得地“提劲”一次。就是这次“提劲”,影响了我一生的为人处世:不惹事,但不怕事!
(一)
一次,我去办事,因为身份证的事情,一个小伙子要我到派出所开证明,证明“我就是我”。
我问小伙子,必须开证明来证明“我就是我”吗?还有没有其他办法?小伙子说,只能开证明。
我马上咨询律师,律师提供了两种简单易行的办法配资吧,我完全赞同。于是,我又找到小伙子问,是否可以按照律师说的其中一种办法办,小伙子坚称“不得行”。我继续追问为啥不得行,为啥要为难办事群众,小伙子一下子火了:“你开了证明来,我也不给你办!”我也一下子火了:“很好,必须让你为‘对办事群众傲慢’付出代价!”
随后,我咨询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关于网络维权的事情,有关领导明确告诉我,网络维权也是正当合法维权的一种方式。吃了“定心丸”,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写了一个帖子,发在网络上,转到朋友圈,一时间,关注者众多。
没多久,小伙子单位的领导打来电话赔礼道歉,承诺把事情给我办好;有关部门让我别再炒作了,以免弄出舆情。事情最后,一切办妥。不久之后,“我就是我”之类的“奇葩”证明全部取消。
这件事情中,我认为自己占理,“奇葩”证明本来就不应该有,全国都在整治,加上小伙子太嚣张。为了让小伙子以后对待群众的态度好一些,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以后办事方便些,我决定采取网络维权,最后大获全胜。
这件事情中,我没有先惹事,而当小伙子威胁我时,我也不怕事,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“斗争”。这不得不说是父亲给我的正面影响。
(二)
很多年前,我们买了一套房子。几年后,房价涨了,对方(R)认为卖少了,吃亏了,要求退房,不卖了。真是岂有此理?
我们找到R理论,找到“中间人”调和,愿意适当补偿一点,但R坚决要求退房,否则就打官司。
打官司劳心费神。为了不打官司,我又主动找到R,与其讨论补偿问题。R态度坚决,不退房就打官司,没有二话可讲。
打就打吧。一审,R输了;二审,R输了。钱房两空,R开始耍赖——不配合办理产权证。
我们咨询律师,当时从法律上还真拿R没办法。迫不得已,我只得请求有关部门帮忙。最后,R的单位出面,要求R必须配合办理产权证。
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,但产权证上的姓名是R的,还涉及过户的问题。如果R配合,一切好办;如果R不配合,已经没有法律障碍,申请执行即可。
房屋买卖,两相情愿,签了合同,哪有房价涨了就要求退的?是不是房价跌了,我们也要求退房?做人,诚信是立身之本,不诚信如何做人?
这件事情中,面对R的无理要求,我们只有依法维权;面对R耍赖,我们唯有通过有关部门协助解决。“不惹事,但不怕事”,我相信此事最终必定得到很好解决。
很少写关于父亲的文章,今年父亲节专门写写父亲,并不是赞赏父亲哪句“只要你不惹事,谁欺负你,老子跟他拼命!”的话,而是从这句话中读懂了父亲对我深沉厚重的爱,感谢父亲这句话给了我一生正面、积极的影响。
“不惹事,但不怕事”,早已成为我一生为人处世的准则。虽然年纪大了,与人为善、与世无争,但诚如父亲所说,只要我不惹事,若谁要欺负我,我想我还是不怕事的!
有理走遍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。和谐社会,大家共建;法治社会,谁还怕谁?希望有更多“不惹事,但不怕事”的人,一道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,一道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,一道助力社会更加和谐、进步和文明。 (毛开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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